一名消费者张叔在大埔县城某电动工具店购买了一台电锯-◁☆▪,多次到电动工具店做店主的思想工作▼▼☆…▲。消费者张叔获得1□●.2万元的赔偿▽▽-◇▲。
张叔认为…■:是新组装的电锯有问题▷▼…▽▲,组装不牢固●…=,整个机器散架▼◇▪◆、脱链导致锯伤了自己的手▲○,住院一个星期•-。
通过大埔县消费者委员会多次调解-▽-,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■△…,住院花了近8千元☆◁=▪□。这是电锯质量导致的事故▪○,因此向商家提出赔偿◁■▲•…!
受伤后△●▲-…,张叔找到工具店要求店主赔偿相关治疗费用-■▼=□,可店主认为▷☆●▷●▲,张叔的伤情是使用电锯不当造成的-△•,跟销售者无关□▷=。
去年12月11日=☆=○□□,张叔在大埔县城某电动工具店购买了一台价值270元的电锯◇●=▽。第二天上午●●=◆=,张叔准备使用时发现=•-☆▪▲,该电锯配件不齐全▽◇□-•□。随后▪△△,张叔返回工具店△△◁,在店家的帮助下完成了电锯组装●▲▲▼☆●,随后便拿回家使用○▲••□◁,没想到▪●▽▲□=,不到半个小时▼◇□■,意外就发生了◆◆•。高速运转中的电锯锯盘及锯齿突然脱落△◆,导致张叔左手受伤•☆▽●▷,住院一个星期△□■●,花去医疗费近8000元△▪。
没想到首次使用就发生事故造成左手受伤-□◁▲◁△,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7条□•●、第11条规定的消费者的权利▲▲•▷▲▼,张叔找到了大埔县消费者委员会进行维权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•▪▽,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=●▪,双方最终达成协议☆■-▽…•,张叔认为•■▲☆,根据经营者未尽到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18条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☆◁▽。去年12月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…▪□▼▲◁。